|
|
|
|
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荒廢地復育
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土壤流失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,全球每年土壤的流失量估計約為20億噸,換算耕地面積約為5百到7百萬公頃的土地(約1.5到2個臺灣島的面積)。土壤流失所造成的問題,包括土地的流失,農地及林地生產力的降低,其影響具有長期性及不可回復性,流失的土壤同時可造成水庫、河川及灌溉渠道等水流通道的淤積,進而引發洪水,沖毀道路橋樑,排流到海灣,破壞溼地及近海海床魚礁,影響天然生態資源及漁業資源。 土壤流失的原因主要是由水蝕(water erosion)與風蝕(wind erosion)作用造成,這兩種作用在不同的地區其造成的影響程度不同,根據Oldman, L.R. (1992-1993). Global extent of soil degredation. Bi-Annual Report, ISRIC, Wageningen, The Netherlands發表的統計指出
由上表可以發現,風蝕作用主要發生於乾燥及半乾燥區,水蝕作用則多見於地勢陡峭地區。 近年來台灣水土保持問題日受重視,尤其每逢颱風季節,山洪爆發,土石漫流,更凸顯問題的嚴重性。此類現象多見於熱帶地區,凡是地形陡峭,暴雨盛行的地區,多半深蒙其害。台灣本島全面積是三萬五千九百六十平方公里,有森林覆蓋的面積約佔59%,但由於山高溪短,加上發展高冷地農業,土壤流失,水資源污染,水庫優氧化等問題普遍發生於全島,因此,山地水土保持問題一直是政府的重點工作,而在平地(包括農用耕地),土表缺乏植被覆蓋,尤其在大型土地開發工程進行的過程中(包括高爾夫球場、各快速道路及新市鎮開發等),開挖土方的管理不當,水路規劃不當,水土流失的問題也不斷發生。
荒廢地復育荒廢地定義在人類聚落的土地上,部分土地被用作房舍及相關的居住設施使用,其餘的土地則被用於農業生產或自然棲地。這些農用土地與自然棲地,經由人為或自然的作用,其原本所具有的生產力與功能消失,這類的土地是我們定義的荒廢地。 荒廢地成因根據上述的定義,荒廢地形成的原因可能有下列幾點: 農業用地,含農田,果園,牧場,林地
自然棲地自然棲地的破壞,除了上述農業用地所列舉的原因外,棲地上動植物等各種生物及非生物相間的互動關係,這些是屬於自然演化的一個過程,但是如果是因為人力的介入而促成此演化過程,當我們有能力時,必須要思考人類的角色以及對我們的影響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